指令規定了空間加熱器、組合式加熱器和這些帶進一步產品的整套加熱器的能效標簽和產品信息規定的要求。
2012年6月4日,歐盟發布G/TBT/N/EU/46號通報:歐盟委員會法規草案,補充歐洲議會和理事會關于空間加熱器,組合式加熱器,空間加熱器、溫度控制和太陽能裝置的套組,以及組合式加熱器、溫度控制、太陽能裝置和被動式煙道余熱回收裝置套組的能效標簽的指令2010/30/EU。
本委員會授權法規草案規定了空間加熱器、組合式加熱器和這些帶進一步產品的整套加熱器的能效標簽和產品信息規定的要求。本委員會法規草案基于全世界利益相關方的技術、環境和經濟研究的結果。
該通報的擬批準日期為2012年8月。擬生效日期為歐盟官方公告發布后的20天(約批準后一個月),第一項要求將從2015年1月起施行。意見反饋截至日期為通報日起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