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十五鬧元宵,再新年的第十五年,孩子們提著花燈在外面愉快的嬉戲。
元宵,原意為“上元節的晚上”,因正月十五“上元節”主要活動是晚上的吃元宵賞月,后來節日名稱也演化為“元宵節”。正月十五鬧元宵,將從除夕開始延續的慶祝活動推向又一個高潮。元宵之夜,大街小
元宵節是中國的傳統節日,早在2000多年前的秦朝就有了。據資料與民俗傳說,正月十五在西漢已經受到重視,漢武帝正月上辛夜在甘泉宮祭祀“太一”的活動,(太一:主宰宇宙一切的神),被后人視作正月十五祭祀天神的先聲。
元宵節賞燈起源于“火把節”,上古民眾在鄉間田野持火把驅趕蟲獸,希望減輕蟲害,祈禱獲得好收成。直到今天,中國西南一些地區的人們還在正月十五用蘆柴或樹枝做成火把,成群結隊高舉火把在田頭或曬谷場跳舞。隋、唐、宋以來,更是盛極一時。參加歌舞者足達數萬,從昏達旦,至晦而罷。當隨著社會和時代的變遷,元宵節的風俗習慣早已有了較大的變化,但至今仍是中國民間傳統節日。
在漢文帝時期,已下令將正月十五定為元宵節。漢武帝時,“太一神”的祭祀活動定在正月十五。(太一:主宰宇宙一切之神)。司馬遷創建“太初歷”時,就已將元宵節確定為重大節日。
另有一說是元宵燃燈的習俗起源于道教的“三元說”;正月十五日為上元節,七月十五日為中元節,十月十五日為下元節。主管上、中、下三元的分別為天、地、人三官,天官喜樂,故上元節要燃燈。
元宵節的節期與節俗活動,是隨歷史的發展而延長、擴展的。就節期長短而言,漢代才一天,到唐代已為三天,宋代則長達五天,明代更是自初八點燈,一直到正月十七的夜里才落燈,整整十天。與春節相接,白晝為市,熱鬧非凡,夜間燃燈,蔚為壯觀。特別是那精巧、多彩的燈火,更使其成為春節期間娛樂活動的高潮。至清代,又增加了舞龍、舞獅、跑旱船、踩高蹺、扭秧歌等“百戲”內容,只是節期縮短為四到五天。正月是農歷的元月,古人稱夜為“宵”,所以稱正月十五為元宵節。正月十五日是一年中第一個月圓之夜,也是一元復始,大地回春的夜晚,人們對此加以慶祝,也是慶賀新春的延續。
按中國民間的傳統,在這天上皓月高懸的夜晚,人們要點起彩燈萬盞,以示慶賀。出門賞月、燃燈放焰、喜猜燈謎、共吃元宵,合家團聚、同慶佳節,其樂融融。一些地方的元宵節還有“走百病”的習俗,又稱“烤百病”“散百病”,參與者多為婦女,他們結伴而行或走墻邊,或過橋,走郊外,目的是驅病除災。明 黃道周《節寰袁公傳》:“及在登萊,方元宵宴客,有傳遼將李性忠與張爾心謀叛者,諸監司怖甚。公(袁可立)徐命小隊阿殿過沈帥。”
隨著時間的推移,元宵節的活動越來越多,不少地方節慶時增加了耍龍燈、耍獅子、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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